一、会计集中核算取得的成效
  1、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单位的银行帐户,由核算中心在商业银行开设统一的帐户,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全面掌握了单位的资金流向。在支出时,由核算中心负责审核各单位的原始凭证,并按资金的不同来源和支出内容按统一的口径办理资金结报,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编制会计报表,改变了过去单位会计在核算时随意或有意改变收入截留、转移收入、改变资金用途、任意使用会计科目的现象,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为领导决算提供较高的参考价值。
  2、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会计集中核算后,财政对单位的支出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找到了一个监督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改变了单位过去财务的暗箱操作为现在的阳光作业。由于单位的每一次支出都必须经过核算中心的严格审核,不合规定的票据不予受理,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报销,对那些超范围,超标准,变相搞福利的违纪、违规支出坚决予以拒付。这种“单位用钱,财政管理”的方式,不仅支出得到有效控制,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而且对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待遇攀比,也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3、强化了财政支出的监督,提高了理财水平。
集中支付、统一核算拓展了财政管理职能。财政对预算资金的管理,由以前的事后监督变成了事前管理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特别是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集中核算前,由财政拨给单位后,由单位自行安排使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效益如何只有在事后监督检查时了解,因此,对于一些移用、挪用、乱支现象,即是被查出,但总因既成事实,无从处理。集中核算后,中心对单位各专项支出按照支出项目内容分别核算,并对支出内容与项目是否相符进行审核,有效地监督单位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解决了财政监督与管理上的“缺位”、“滞后”问题,达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有效地杜绝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乱支滥用的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