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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考试实行初试、复试、三试制,考试时间为2006年2月20日至2006年3月3日,考试地点在中央音乐学院,不设外埠考点。通过专业初试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和三试。 高考后录取时,在不改变文化课录取总分数线的前提下,学校对语文、外语两科有小分要求。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方向的考生,语文成绩不低于75分,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其他专业语文成绩不低于60分,外语不低于45分。(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