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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出台
高考频道
更新时间: 2006-12-21
http://www.chinahrlab.com
本报讯(记者曹帆)根据我省招生安排,12月是艺术考生报名的时间,很多考生和家长都希望了解今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省招办昨日传出消息,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已经出台。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将于2006年2月底前结束。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将于3月底前结束。取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自2006年起,我省停止中等艺术学校(附中)推荐免试生工作。
艺术本科录取线不低于二本录取线的60%
据介绍,对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录取规则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全国共有31所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本、专科(高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除31所艺术院校外,其他招生院校对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将按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专科(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不会低于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会根据招生院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后确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的统考数学成绩将全部计入其文化考试成绩总分。
第一志愿不满不得拒录符合要求的考生
省招办有关负责人特别强调说,为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第一志愿不满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规定,.对不做招生来源计划的招生院校,省招办将于6月30日前把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告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院校须将全部入选考生按照经公示的录取规则排序顺序录取,并于7月9日前将拟录取结果告知有关省级招办。对做招生来源计划的招生院校,省招办将按照相关工作规程,向招生院校投档,投档比例由省招办和有关招生院校共同确定,由招生院校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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