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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科技大学2008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高考频道  更新时间: 2008-06-12   保存本文   推荐给好友   收藏本页

    一、 学校名称:西安科技大学


    二、 学校概况: 
     
    西安科技大学是一所历史底蕴厚重、综合实力较强、办学水平较高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学校分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17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54万余平方米,现有8个二级学院、11个直属系部和1个独立学院。拥有安全技术及工程国家重点学科,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名牌专业,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研究中心。现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学科点,51个硕士学科点和49个本科专业,初步形成了以地矿及其相关学科为特色,工、理、文、管、法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在校生规模超过2万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 1700余人 , 其中教师1006人,博士生导师38人,教授、副教授360人,教师中具有博、硕士学位者701人。学校还有一支200余人的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


    三、招生层次:本科(占招生计划的91%)、高职(占招生计划的9%)。


    四、办学性质: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


    五、录取政策:


    1.男女生比例:我校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2.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参考意见》。


    3.外语语种:只招收英语(Q吧)语种考生。


    4.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各地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我校根据具体标准,采取加分排序录取或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5.对竞赛优胜考生、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经我校考核认可后,除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降分政策外,我校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录取专业给予适当照顾。


    6.对我校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高考(Q吧)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所有本科专业对英语、数学成绩均有一定的要求,其它单科成绩对应不同专业有相应要求;


    2.艺术类专业需进行专业测试,录取时按各省规定,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分数线,专业课占70%,文化课占30%的比例综合后排队,择优录取;


    3.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志愿清和专业清的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优先保证第一志愿考生专业。


    4. 若在某些省、市、自治区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报考我校二志愿考生时,其分数一般应高出考生所在省录取线20分,并根据专业志愿情况确定录取与否。


    七、收费标准:


    文史、财经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专科(高职)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带暖气)。若国家或物价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八、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科技大学


    九、 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对学生资助(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形式:


    1.新生专项奖:


    一等奖: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高出当地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70分(含70分)以上;高出当地普通院校录取分数线130分(含130分)以上的新生,奖励2000元/人;


    二等奖: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高出当地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高考成绩高出当地普通院校录取分数线120分(含120分)以上的新生,奖励1500元/人;


    鼓励奖:对招生计划人数较多的省份,分数未达到一、二等奖励要求,所录取的文、理科最高分考生,奖励500元/人。


    2.优秀学生奖学金(受奖面40%以上):


    特等奖学金:250元/月.人;


    一等奖学金:150元/月.人;


    二等奖学金:100元/月.人;


    三等奖学金:70元/月.人;


    (对采矿工程、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等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除评定比例增加外,一、二、三等奖奖励额度为200、150、100元/月.人)


    3.单项奖:


    单项奖学金200元/人;


    优秀学生干部200元/人;


    4.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学金,在享受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基础上,再奖励500元;


    5.勤工助学实施办法:学校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


    6.学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协助贫困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一、监督与保障


    学校成立以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和以主管纪委的党委副书记为招生监察小组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招生工作出现的问题。学校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二、联系方式:


    校本部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 邮编:710054


    临潼校区地址: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 邮编:710600


    招办电话:(029)85583041


    学校网址:http://www.x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ust.edu.cn.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211工程学校名单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中华英才实验室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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