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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毕业生就业报到须知 一、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报到办法: 1、到市属单位就业报到程序 ![]() 2、到区(或开发区)属单位就业报到程序 ![]() 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杭州市区(不含余杭、萧山区)生源毕业生报到及落户办法: 1、适用对象为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生源毕业生。 2、毕业生应在报到期限内持《报到证》和《身份证》到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未就业登记。需推荐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推荐材料(系困难家庭毕业生出具《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在毕业生继续参加双向选择的同时,由人事部门提供就业帮助。 3、9月1日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参加见习培训。 4、一旦落实就业单位后,应及时凭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和《就业报到证》到原挂靠的人才中心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5、毕业生回杭落户,可凭《户口迁移证》和《户口簿》直接到原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 三、毕业生就业调整: 1、就业调整受理对象:跨地区(含省部属单位)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即从本市(不含余杭、萧山区)调整到省部级单位及其他省、市,或从省部级单位及其他省、市调整到本市(不含余杭、萧山区)的毕业生。 2、办理就业调整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就业报到证; ②户口迁移证; ③《杭州市毕业生就业调整审核表》(一式叁份)。 3、对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后再予办理调整手续。 4、对已在原就业地落实户口的,按人才流动程序办理。 四、毕业生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所需材料(仅作参考,具体以公安部门规定为准): 1、毕业研究生 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迁移证原件(迁往地址为杭州市); ③同意落户证明(投亲靠友的需出具亲友家的户口簿,下同)。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 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迁移证原件(迁往地址为杭州市); ③同意落户证明; ④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⑤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缴纳清单)。 3、自学考试、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等其他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 条件: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浙江生源、年龄30周岁以下、未婚、非在职的本专科毕业生。 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经劳动(或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④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杭州市)原件及复印件; ⑤同意落户证明; ⑥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缴纳清单); ⑦未婚证明。 五、咨询电话: 浙江省教育厅 88912112 杭州市公安局户政中心 87280478 杭州市劳动保障局 87612333 上城区人事局 87822813 下城区人事局 28932402 拱墅区人事局 88399758 江干区人事局 86974603 西湖区人事局 87935180 经济区人事局 86910334 高新(滨江)区人事局 88217899 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各服务窗口 人事代理部(单位) 85062681 人事代理部(个人) 85172995 毕业生工作部 85167734 落户服务 85167736 组织关系挂靠 85167767 毕业生就业网 www.hzbys.com 提醒:其中将落户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集体户口的毕业生,请先到杭州毕业生就业网(www.hzbys.com)查询本人档案是否已到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确认档案已到,再前往办理落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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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