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人事部、海关总署将在近期组织部分海关从2002年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中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工作。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 招考对象范围
除北京海关部分职位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招录外,其余海关均只面向200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 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符合招考海关所在地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米,女性一般不低于1.6米;两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5,其中报考缉私、船员职位的人员,两侧裸眼视力不低于5.0;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具体体检项目和标准将另行公布)
7.符合各海关招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考海关缉私警察的大学毕业生还必须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报考北京海关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北京市户口。
8.凡报考职位学历要求在本科以上,报考者除必须取得学士学位外,还须通过大学英语非专业四级测试,高于上述要求的按照“职位简介”列明的条件掌握。报考者须于工作报到时提供相应的证书或相关证明,不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凡报考职位学历要求在大专或中专以上,则不作上述要求。报考北京海关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录用职位的上述要求按照“职位简介”中列明条件掌握。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有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报名办法
(一) 网上报名:
时间:2001年11月3日—14日(共12天)
网址:http://kaolu.customs.gov.cn
网上报名考生可在报名之日起第三日在本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者于11月19日—21日9:00—16:00到网上公布的指定地点交纳报名费、贴有照片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推荐表》(原件)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办理考试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领证凭据;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具有同等效力,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到现场重复报名。
(二) 现场报名:
时间:2001年11月17日—18日(共2天)每天9:00-16:00
地点:31个省会报名点(具体见当地公告)
现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现场交纳《考试报名登记表》、《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推荐表》(原件)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费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领证凭据。其中在京报名申请异地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11月19日—21日9:00—16:00到网上公布的指定地点交缴报名费,领取准考证领证凭据。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在11月17日—22日登录海关报名网站补录报名资料。
(三)对通过海关资格审查,同意参加笔试的,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考试的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招录职位分A、B两类。
A类职位主要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与中央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管理工作的职位。
B类职位主要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与中央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中,从事机关内部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实行中央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中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A类职位的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申论》两科;B类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2002年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专业科目笔试的内容、方式由各招考海关自行确定。
笔试时间: 2001年12月15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14:00—16:00 申论(仅限报考A类职位考生参加)
(三) 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人事部确定A、B两类笔试合格分数线,依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面试的时间及有关事项将由所报招考海关另行通知。
面试之后,由用人海关对报考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和体检,从中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招考海关、专业
招考海关如下: 广东分署、北京海关、广州海关、深圳海关、拱北海关(广东·珠海)、汕头海关、黄埔海关、江门海关、湛江海关、海口海关、天津海关、上海海关、大连海关、沈阳海关、青岛海关、厦门海关、福州海关、南京海关、石家庄海关、太原海关、满洲里海关、哈尔滨海关、呼和浩特海关、长春海关、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合肥海关、南昌海关、武汉海关、长沙海关、南宁海关、重庆海关、成都海关、贵阳海关、昆明海关、拉萨海关、西安海关、兰州海关、银川海关、西宁海关、乌鲁木齐海关。
各海关具体的招考职位、专业、人数等情况详见各招考海关计划。
五.有关事项的说明
1.《招考简章》通过网络公布,考生也可从所在学校毕业生分配部门或各海关报名点查询、索取。
2.网上报名填报虚假资料,一经发现,海关有权取消考生的报名资格或面试资格。
3.人事部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统一设置考点。网上报名可自行选择考试地点;京外现场报名只能在报名点参加考试,北京现场报名可以申请异地考试。
4.笔试成绩将于1月份公布,考生可通过海关报名网站或向所报考海关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