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基本知识 一、淮河流域概况
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河流水系、气象特征、自然灾难、自然资源。
二、 经济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
预算治理职权、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预算审查和批准、预算执行、预算调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合同、法律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股份发行和转让、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法律责任。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担保、变更和转让、终止、违约责任。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审计机关职责及权限、审计程序、法律法律责任。
(七)税法
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
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核算一般要求、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报告、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与会计工作交接、会计监督、内部会计治理制度建设。
第二部分 会计核算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会计科目的使用、会计业务的处理、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会计报表的编审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总则、单位预算治理、收入治理、支出治理、结余及其分配、专用基金治理、资产治理、负债治理、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
四、企业会计制度
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和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非货币性交易、外币业务、会计调整、或有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财务会计报告、附则。
五、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审计计划、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内部控制审计、审计报告、风险治理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审计抽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第三部分 财务治理 一、国有资产治理
1、日常治理
清查、配置、调拨、转让、报损(废)、投资。
2、产权登记
定义、主要内容、设立变更撤销产权登记、申办程序
3、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
概念、转换方式、审批。
4、清产核资
概念、工作范围、基本要求、组织领导、基本情况清查、资产清查、经费和收支状况清查、资金核实、检查验收。
二、财务治理
1、基本建设财务治理
投资来源治理、计划和预算治理、建设成本治理、结余资金治理、基建收入治理、会计报表与竣工决算。
2、预算治理
预算治理的职责、预算的组成、预算的编制、预算的报送审查与批复 、预算的执行与调整、 预算的监督检查。
三、财政三项体制改革
1、部门预算改革
改革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的流程、预算编制的内容和方法、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划分及其预算治理。
2、国库集中支付
概念、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用款计划治理、财政直接和授权支付。
3、政府采购
预算和计划治理、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政府和部门集中采购治理、分散采购治理、合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