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然后按作答要求依次作答,答案书写在指定位置。
二、给定材料
材料一户籍制度在我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对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都产生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西周时期创建了原始的人口登记办法。据《周礼。秋官。司民》记载:"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死生。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显然,当时已设立了掌握户籍的官职"司民",对生齿(男孩满8个月,女孩满7个月为生齿)以上的人,按不同性别登记于船,即"书于版",并分城(都)乡(鄙)进行人口统计(这是目前已知我国最早的城乡人口财分)。此外,每年要对出生和死亡的人口进行登记,以掌握自然变动情况,每隔。三年进行一次人口调查核实(即"大比"),盂冬(阴历十月)时上报。所以说,周朝已有了户籍登记制度的雏形。
明代户籍,将天下人户分为军、民、匠、灶四大户籍(一说军、民、匠三大户籍)。"民有儒,有医,有阴阳……军有校尉,有力士,有弓、铺兵。。匠有厨役、裁缝、马船之类。濒海有盐灶。"人户"以籍为断",不得变甜。明代所设户籍本是一种职役。实为配户当差制,并非以人户所从事的职业为最终划分原则。故明代未为从商之人设立专籍。一般从事商业者多属民籍,军户经商者属军籍,前店后坊,既从事手工业生产,又经销其生产产品者属匠籍,曾制盐亦兼营其他物货属灶籍;等等。因此,明代典籍中常见"军民铺户人等"字样。清承明制,经商之人亦无专门的户籍辫无疑问。
随着封建制度的日趋成熟,户籍登记制度也El趋完善,众所周知,民数已成为立国之本。
秦始皇十六年(前231年)规定男子不论成丁与否,一律登记年龄。汉代,户籍至少三年一造(有人认为是年年更造),县、道官吏负责对户口的验查和登记,时称"案户比民",简称"案比".案比的时间在当年仲秋之月(8月)。届时,老百姓必须扶老携幼,前往县府,聚集廷中,等待接受主吏的验阅。户籍的载人者主要是20一L60岁的男子。为了防止人们为逃避苛役而瞒报、虚报,政府还特意制定了临时性的查察措施。
民国时期先后出台了《户籍法》(1931年)和《户口普查法》(1947年),推行国民身份证制度(1946年),建立了各级户政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废止了旧的户口制度,制发了新的户口簿册,建立了新的户口登记制度。但由于历史传统、文化观念和计划经济体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从总体上看,仍保留有大量传统户籍制度的内核。如户籍带有深深的身份烙印,城市户口和农村户H之间存在着等级差异性,享受的待遇明显不同;户籍被打上世袭的烙印,农村居民的子弟除考学等少数途径外,绝大部分都承袭父母的农村户籍;户籍管理带有很强的社会治安功能等。
随着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户籍制度的弊端日益明显,户籍制度的改革已迫在眉睫。我国应尽快变户口的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淡化户籍制度对经济活动的制约作用,实行用工制度与户籍制度弹性挂钩,加速实行证件化管理,用经济手段而不是行政控制手段调节人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