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认真阅读招考公告(见 http://www.eol.cn/guo_jia_gwy_2714/20061011/t20061011_199723.shtml 及变更通知 http://www.eol.cn/guo_jia_gwy_2714/20061025/t20061025_201905.shtml),明确报名确认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2.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个别较大城市的考场设置信息将于10月31日前在人事部网站上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公务员专题信息中的重要通知。
3. 考试地点与考生报考部门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及工作地点均无必然联系,考生可以自行选择考试地点。报名时选择了A市,但目前希望在B市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直接按照B市的确认方式进行报名确认。但考试地点须与确认地点保持一致。
4.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考试前丢失身份证,或有其他原因无法在考试当天提供身份证的考生,务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或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照片上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