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玉慧报道 用人单位招用一名“零就业家庭”人员,将可享受免税、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昨天,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本市今年将零就业家庭列为就业困难重点对象帮扶,今年年底前,本市将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使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千户家庭中1户“零就业” 本市共有“零就业家庭”9768户。经过再就业援助月的集中帮扶和安置,已经消除零就业家庭2865户。截至2月底,本市还有6903户零就业家庭,占全市451万户家庭的1.53‰,即1000户家庭就有1.53户“零就业家庭”。
据了解,本市城镇零就业家庭5070户,占城镇334万户家庭的1.52‰;农村零就业家庭1833户,占农村117万户家庭的1.57‰,这样看来,本市农村的零就业家庭要多于城镇。
重点帮扶零就业家庭 “针对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年龄大、文化低、技能差的特点,本市制定了保证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就业的相关扶持政策。”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王德修副局长介绍,今年本市将零就业家庭列为就业困难对象予以重点帮扶,逐步扩大就业政策的覆盖范围,最大限度地促进城乡困难群体就业。
王德修表示,政策对招用零就业家庭的用人单位和零就业家庭人员本身做了详细规定。如招用一名零就业家庭人员,招用单位将可减免4800元的税收,并且政府还将发给5000元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实际上就是零就业家庭人员进入单位的费用几乎全由政府财政来承担,算下来,用人单位招用一名零就业家庭人员能享受约2万元的补贴。”
“对于招用困难地区零就业家庭人员的用人单位,除享受免税和3年社保补贴的政策外,还可享受市和区县各2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王德修说,对因绿化隔离地区建设、资源枯竭、矿山关闭或受到保护性限制导致闲置的农村劳动力和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劳动力,用人单位每招用一人,市就业再就业资金给予2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
享受自谋职业门槛降低
对于想要自主创业的人员,政府还将免去其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费用,如果需要小额贷款,则政府将可做担保。
政策还降低了城镇零就业家庭劳动力享受自谋取职业和灵活就业政策的年龄条件,将原“4050”人员(女的年龄应在40岁以上,男的年龄应在50岁以上)自谋职业和“4045”人员灵活就业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年龄条件,降低到零就业家庭的“3540”人员女的年龄在35岁以上、男的年龄在40岁以上。
据介绍,本市零就业家庭劳动力“3540”人员居多,占总量的63.4%。零就业家庭劳动力的文化程度处于初中及以下的有7745人,占总的68.6%。零就业家庭劳动力中无任何技能人员共有8441人,占劳动力总数的74.8%。零就业家庭生活拮据,有4646户的城乡零就业家庭月人均生活费低于310元,占总量的67.3%,主要靠失业保险金、低保金维持生活。
可重复享受一次政府补贴
“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在享受市级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就业(一年)后又失业的,可再次享受相关的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政策。”王德修解释,如一个零就业家庭人员自谋职业后享受到了免费注册登记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待遇,如果一年以后又失业了,还想再次创业,那么他可以第二次享受政府之前给予的补贴政策,“目前对于零就业家庭人员只限于重复享受一次补贴政策。”
本市还将通过劳务派遣、城乡手拉手就业协作机制,派遣、跨地区安置一批人员就业。
“今年内,本市将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王德修表示,上半年,本市通过开展“零就业家庭百日援助活动”,对已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至少使80%的家庭实现一人就业;下半年,对零就业家庭,发现一户,援助一户,确保3个月内帮扶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