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南省边防总队是与海南建省办特区一起成长发展起来的公安现役部队,隶属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所属部队分布在海南省沿海各市(县)和西沙群岛,担负着保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依法在海南省国家口岸行使出入境边防检查职权、在沿海地区和海上进行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任务。武警海南省边防总队组建18年来,在党和人民的亲切关怀下,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艰苦创业历程,逐渐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指挥保障体系,部队的建设和发展始终与海南大特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繁荣同频共振,真正成为了维护海南社会稳定、促进海南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接收专业范围
主要从汉语言文学、法学、公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财务管理、土木工程等专业的2007年应届毕业生中接收。除公安专业可接收大专层次毕业生(三年制)以外,其余专业一律接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接收条件
1、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列入国家统一分配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律不接收:①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②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院校、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毕业生<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毕业生>;③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外招收的走读、委培、毕业生,国(境)外学习毕业生;④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⑤在校学习期间补考课程累计8门以上或1门以上课程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⑥结业生、肄业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专升本毕业生;⑦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的毕业生;⑧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保卫事业,并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3、学习成绩总评良好以上,主要专业课程成绩应为优秀,能够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未婚,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男性身高为1.65米以上、女性身高为1.60米以上,双眼裸眼对数视力在4.6以上。
5、大专、本科、硕士毕业生年龄分别不超过23周岁、25周岁、30周岁(截至2007年8月31日)。
6、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艰苦地区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分配去向及待遇
接收的高校毕业生经过入警集训,被批准入伍后,全部充实到沿边沿海所属一线部队工作。见习期(一年)满后即享受武警警官待遇,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排职少尉警官,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中尉警官,硕士研究生(不实行见习期)定为正连职上尉警官。除组织安排外,毕业生5年内本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报名方法
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普通信件等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06年12月10日至2007年2月17日。
接收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组织入警测试(包括心理素质检测、知识能力测评和体能素质测评等三部分)――体检――向毕业生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部门了解其在校学习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成绩以及品德操守――签订就业协议书等程序进行。
入警测试、体检拟定于2007年4月下旬,统一集中在海口进行。知识能力测评试题范围参照《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热忱欢迎志愿从事武警边防部队建设事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携笔从戎,献身边防,在警营中建功立业!
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5号(570208)
武警海南省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联 系 人:蔡干事
联系电话:0898-66195231/66195283(传真)
E-mail:caiwj19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