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1996年~2000年实施“九五”“211工程”建设,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共建大连理工大学;2001年~2003年,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重点共建大连理工大学,实施“985工程”一期建设;2003年~2005年实施“十五”“211工程”建设;今年将启动“985工程”二期建设。新世纪,学校借鉴世界上一流理工科大学的办学经验,注重55年来形成的优良办学传统和有自身特色的学科优势,坚持以贡献求支持,以创新促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努力把大连理工大学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为支持“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985工程” 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结合我校十六个创新平台(产业生态与环境工程、信息与知识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先进能源开发利用及现代电能系统、先进装备设计与制造、光电信息技术与半导体照明、工业装备结构分析国家重点实验室、武器装备关键零部件先进制造技术、海洋和水利资源利用及灾害防治工程、生命信息与健康维护工程、科技伦理与科技管理、等离子体及载能束材料改性与材料特种制备国家重点实验室、精密.特种加工和微系统技术及装备、经济系统分析与预测、绿色能源资源与精细化工高技术、船舶科学技术研究发展中心)。现竭诚向海内外招聘“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及大连理工大学“校特聘教授”,欢迎海内外学者前来应聘;同时配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一、招聘条件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原则上 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以放宽年龄要求;
2.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4.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5.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7.保证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 9个月以上。讲座教授保证每年能在国内受聘高校一般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得低于2个月。
二、待遇
1、享受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津贴,同时享受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2、特聘教授安排三室一厅住房一套;讲座教授在校期间安排公寓住房;
3、为特聘教授解决爱人工作,子女入托、入学问题;
4、配备科研助手,给予助手必要的津贴;
5、学校将积极协助受聘人员申请各类科学研究基金,并按照教育部人才计划的要求,根据学科建设和发展要求,为聘任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配套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环境。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1.请申报人员务必于2004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大连理工大学人事处师资科。
2.教育部根据新修订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和《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制作了申报软件,请申报人使用申报软件个人版,填报个人材料。
3.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申报人除保送数据录入盘外,还须保送推荐表10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和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一册)。推荐表必须由申报软件自动打印生成,不得对其内容做另行改动。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 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5)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大连理工大学人事处(收)邮政编码:116024
电话:0411-84708715、84708712、84708719
传真:0411-84708717
E_mail:infoper@dlut.edu.cn
联系人:孙金伟、王涌涛、宋丹
五、诚聘“新世纪优秀人才”
根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我校竭诚向海内外招聘“新世纪优秀人才发展计划”优秀人才,热忱欢迎海内外中青年学者应聘。
1.招聘条件
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具有博士学位,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报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待遇
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津贴等待遇,并提供三室一厅住房一套。学校将积极协助受聘人员申请各类科学研究基金,并按照教育部人才计划的要求,根据学科建设和发展要求,为聘任的优秀人才配套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环境。
3.应聘办法
有意向应聘“ 新世纪优秀人才”者,请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并提供相应材料,包括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教学科研工作业绩(包括著作、论文5-10篇、被SCI、EI、SSCI、ISTP收录情况、科研项目、获奖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计划和设想等,于8月31日前寄到我校科技处。
4.联系方式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大连理工大学科技处(收)邮政编码:116024
联系人:李俊杰
电 话: 0411-84708604
E_mail:lijunjie@dlut.edu.cn
大连理工大学人事处
电 话:0411-84708715、84708712、84708719
传 真:0411-84708717
E_mail:infoper@dlut.edu.cn
联系人:孙金伟、王涌涛、宋丹
相关链接:教育部长江学者网站(http://www.cksp.edu.cn/);教育部科学技术司(“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相关政策文件 http://www.dost.moe.edu.cn/);大连理工大学人事处(http://perdep.d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