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2007年度长江学者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拟在国际贸易学、金融学、法学、管理学(工商管理、信息管理)学科设立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现主要从事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政策与国别比较、世界贸易组织、金融学、国际法学、工商管理学、信息管理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特聘教授一般不超过50岁,讲座教授一般不超过60岁),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相关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特聘教授每年应工作9个月以上;讲座教授每年应工作3个月以上。
特聘教授聘期内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校内津贴外,每年另享受“长江学者聘任办法”提供的10万元津贴,学校可提供充足的科研及办公用房和不少于5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根据情况可提供三室一厅住房一套和10万元人民币的安家费,特殊情况面议。
讲座教授聘期内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校内津贴外,每年另享受“长江学者聘任办法”提供每月1.5万元的津贴(按实际来校讲学时间计),学校可提供充足的科研及办公用房和不少于2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根据情况可提供三室一厅住房一套和6万元人民币的安家费,特殊情况面议。
1. 申请材料:
提交个人的书面申请和详细的个人学习、研究工作简历及成果、同行专家的推荐信(不少于3封)。
个人申请材料可以参照教育部最新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或《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的格式填写申报表,申报软件的个人版可在http://www.cksp.edu.cn下载,推荐表可以由申报软件自动打印生成,不得对其内容另行改动。
2.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5)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应聘学科岗位的研究设想以及工作思路、预期目标、所需条件等。
请在申请材料中注明详细的联系方式,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
电话:86-10-64495113 86-10-64492141 86-10-64495188
传真:010-64493865
电子邮箱:rsczp@uibe.edu.cn
通讯地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人事处,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
邮编:100029
自即日起至2007年7月15日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