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勃利县招聘高中教师的通知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解决高中教师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经县政府批准,我县将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单位
勃利县高级中学、勃利县第七中学。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高级中学: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化学1人,地理1人,生物1人,合计8人。
第七中学:语文1人,数学4人,英语3人,物理1人,化学1人,政治1人,美术1人,合计12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本科学历,高考录取线为二表以上。
2、具有高中教师资格正书。
3、具有完备的人事档案材料(包括:毕业生、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学历档案等)。
4、思想积极上进,身心健康,年龄在27周岁以下。
四、考试办法
采取面试、答辩和素质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
1、面试 主要对应聘者的外表形象(包括身高、形体、容貌、气质、语言表达等)进行评定。考试时间定于7月上旬。
2、答辩 采取抽签和问答的方式,由考核组人员对其专业能力进行测试。
3、素质与能力考核 由应聘者按指定教材内容,在限定的时间内,编写教学设计,并进行说课讲解(往届生按所得分数的85%记入总分)。侧重考核对学科教材的理解、分析、归纳能力、设计教学过程、编写教学设计和说课与表达能力。
五、待遇
受聘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纳入正式教员编制治理。
五、 报名有关事项
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考务费100元/人。
报名时间:2007年6月25日-29日
报名地址:勃利县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0464-852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