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云教人[2005]39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安厅云人[2006]5号文件的通知》(云教人[2006]12号)精神,现将我校2007年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见附表),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拟补充招聘专业及学历
丽江师专2007年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学 历 需求数(人) 岗 位 备 注
1 运动人体科学 硕士 1 教学岗
2 旅游治理 硕士 1 教学岗
3 思想政治教育 硕士 1 教学岗
4 新闻专业 硕士 1 教学岗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照我校招聘计划和相应条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相关证实原件,硕士学位要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鉴定)和英语、普通话、计算机过级考试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4张,到我校人事处报名(联系电话0888-5140063)。
2、报名时间:截止2007年9月15日以前。
3、考核:考核分笔试和面试。面试内容为试讲课(不少于20分钟)、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核。
4、录用:用人部门在参加完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1:2的比例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人事处。人事处根据用人部门的推荐名单,报学校党委。经审核批准后,由人事处正式办理录用手续。
5、公示:人事处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3天。并认真查验拟录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它证书的真实性。对有弄虚作假,作弊违规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6、组织领导:为统筹和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的工作,学校特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事处,负责办理具体工作。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