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聘用工作人员制度,保证我校新进教师素质,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红人〔2006〕1号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红人通〔2006〕6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单位简介
红河州非凡教育学校位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建水县,始建于1984年3月,学校经过23年的发展,现已成为滇南地区集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职业培训、语言康复等为一体的九年制规范化非凡教育学校。学校主要面向红河州13个县、市招收盲、聋儿童入学,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和康复练习。学校占地34.02亩,建筑面积9702平方米,建有教学、行政、生活用房以及其它各类设施,校园环境美丽。学校现有在校学生246人(听力残疾学生227人、视力残疾学生19人),有20个教学班(含3个盲班),教职工54人。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治理,学校已迈入省级文明学校的行列。
二、招聘人数、岗位和资格
招聘岗位 学历 年龄 人数 专业及要求 岗位描述
教师 大专以上 25岁以下 1人 幼儿教育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红河州户口(或红河州生源);
2.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