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用人单位: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后备力量。为贯彻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省2007年各类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快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服务新农村建设,推进西部大开发进程,云南人才市场与云南民族大学定于2007年5月18日在云南人才市场人才交流大厅举办“云南人才市场大型综合人才招聘会暨云南民族大学毕业生专场人才招聘会”,我们热忱邀请贵单位参会招贤纳才。现将具体事宜函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云南人才市场、云南民族大学。
二、参会时间:2007年5月18日(8:30开始)。
三、参会对象:
1、单位:全省需要补充教学、科研人员的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三资企业及其它非公经济单位。
2、个人:云南民族大学07届毕业生以及管理、技术、财经、教育、营销类等各类型的人才。
四、提供服务:
1、本次招聘会信息将在《春城晚报》、《都市时报》、《大众消费报》、《贤士榜》、《云南信息报》、省内主要电视台、电台等媒体,以及“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发布。
2、每个摊位每天免费提供两份工作午餐及饮用水。
3、制作A3幅面招聘海报(单位自制招聘广告可按长•1.3m×宽•0.5m的幅面,用轻型板材或软质材料制作)。
4、后续服务:我市场将通过“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发布招聘单位的职位需求信息;招聘会结束后十天内,参会单位可凭我市场提供的《微机查询券》免费查询云南人才市场人才信息库一次(招聘会当日不可查询)。
五、参会报名办法:
1、到云南人才市场服务大厅办理摊位申请手续。(各单位申请摊位时,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资质证明原件及介绍信,填写《云南人才市场摊位申请表》;非昆明地区的单位还需提供单位所在地人事行政部门或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同意其异地招聘的许可证明)。
2、会员单位也可通过传真(fax)、电子邮件(E-mail)预定交流会。
六、收费标准:
1、非会员单位每个摊位收费200元。参会费用请在申报摊位时到云南人才市场一楼服务大厅服务台直接交费,或于2007年5月17日前汇至云南人才市场,并注明汇款项目“云南人才市场大型综合类人才招聘会暨云南民族大学毕业生专场人才招聘会。汇款地址:开户银行:昆明市农行五一路分理处;收款单位:云南人才市场;帐 号:24-010601040000146。
2、会员单位按照合同场次扣除一场,招聘会即日9:00以前不来办理入场手续的,其预定自动失效,我们将取消预定的摊位。
3、会员单位预定参会后又无故不到会,我们也将按照合同场次扣除一场;会员单位在合同期内,累计5次(含5次)预定参会又无故不到会者,我们将终止该单位以后交流会的预定资格。(无故不参会的认定标准:截止该单位所预定的交流会当日中午12:00,未到服务台报到)
七、参会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07年5月18日前,额满为止
报名地点:云南人才市场一楼服务大厅
参会地点:云南人才市场交流大厅
E - mail:ynhrs@ynhr.com
报名电话:0871-3644242、3611611、3611612
传 真:0871-3620525
联 系 人:谭小姐、郑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