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注:律师(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设为首页
首页
|
论坛
|
应届生
|
考研
|
公务员
|
培训
|
留学
|
招聘信息
|
职场观察
|
求职指南
|
职场攻略
|
政策法规
|
大学生创业
名校
|
高考
|
招聘会
|
名企
|
职业库
|
创业
|
面试
|
就业形势
|
职业规划
|
求职攻略
|
简历模板
|
外企求职
|
大学生实习
首页
>
自考
>
自考专业
>
独立本科段
>
律师(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自考频道
更新时间: 2006-12-25
保存本文
推荐给好友
收藏本页
专业名称:律师(独立本科段)
专业编号:B030102
考试课程及学分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4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0学分。
必设课程及学分:公共政治课(4)、外语(14)、中国法制史(5)、律师执业概论(5)、劳动法(4)、国际贸易法(5)、知识产权法(4)、公司法(4)、合同法(4)、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4)、证据法学(6)、市场竞争法概论(4)、国际投资法(4)、税法(3)。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说明:
1、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法理学(5)、宪法学(4)、民商法原理与实务(6)、刑法原理与实务(6)、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5);
3、40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须加考3门(或3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4学分。
Tag
【责任编辑:shihui】
上一篇:
社会工作与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下一篇:
体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最新评论
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
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1、本站文章部分来源于互联网,转载是为了更好信息共享。如果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第一
时间删除。
2、中华英才实验室力倡IT文化,崇尚互联共享,欢迎各种媒体转载我们原创的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中华英才实验室
3、转载中华英才实验室原创文章,请注明:转载自[
中华英才实验室:http://www.chinahrlab.com
]
独立本科段最新文章
·
浙江自考新开汽车营销与售后技术服务(本)专
·
物流职业经理证书与自考物流管理亲密接触
·
2005年自考电子商务专业详解
·
dasdfsf
·
化学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
国际经济法(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
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
财税(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
金融(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
保险(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论坛热帖
独立本科段热点关注
·
旅游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
企业财务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
律师(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
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
经济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
信息管理与服务(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
军需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
2005年自考电子商务专业详解
·
物流职业经理证书与自考物流管理亲密接触
编辑推荐文章
·
浙江自考新开汽车营销与售后技术服务(本)专
·
2005年自考电子商务专业详解
·
物流职业经理证书与自考物流管理亲密接触
·
dasdfsf
·
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
旅游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
机电一体化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
经济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
体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
律师(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条款
|
人才招聘
|
给我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黑板报
Copyright @ 2006-2008 chinahrla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英才实验室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24305号